事实上,去年互金整治期间,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曾发布《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指出将依法加强涉及互联网金融的广告监测监管。而在2017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等十部门印发《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再次强调将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管力度,并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整体部署,延长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期限。
不过,《国际金融报》记者发现,上述实施方案主要规范的是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理财广告,比如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等。但是,实施方案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借款广告并无详细的规定。
“去年从中央到地方的互联网金融广告整治,主要针对投资理财类,目的是预防非法集资。而对于借款端的广告监管没有这么严格,对于新兴的网贷机构,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路南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路南表示,目前网贷平台的理财端广告非常严格,但是借款端广告却游离于监管之外。“目前,借款广告监管主要是看企业有没有开展贷款业务的资质,或者是否符合业务规范。比如,上海对小贷公司的借款上限规定是20万元,超过20万元也是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