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投资比特币也风险重重。我国多位专家和监管人士反复呼吁,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缺乏监管,已沦为非法经济活动洗钱的工具,与此同时,这些交易平台容易受到庄家操纵导致价格波动巨大,极易让散户蒙受损失,已经成为庄家操纵洗劫散户的通道,应尽快予以取缔。
“取缔比特币交易平台,是取缔比特币与法币大量兑换的通道,并非取缔比特币。”一位接近监管人士表示,取缔和比特币交易所相关的活动也并不影响区块链技术的发展。
早在2013年,央行等五部委就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