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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科技4年净利未达IPO警戒线 营业收入好几个版本

2017-09-12 07:18:2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在广信科技招股说明书中,2016年1月~6月,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实现的是“营业收入”;而在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司向前五大客户所实现的则是“销售收入”。  

是不是因为“销售收入”与“营业收入”的说法不同,导致上述数据之间出现差异?记者通过对比另一组相关数据后发现,或许并非如此。

招股说明书显示,在2015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户所实现的营业收入约为8528.24万元,占比39.94%。记者按照此数据计算,该年度广信科技的营业收入约为21352.6万元。

而在2015年年度报告中,广信科技称,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所实现的销售收入为7376.8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4.55%,客户集中度较高。记者按此数据计算,当年广信科技的营业收入约为21351.26万元。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记者依据招股说明书、2015年年度报告的数据计算结果可以得出,公司在2015年的营业收入分别约为21352.6万元和21351.26万元,两者的数据差异仅约为1.34万元。

同时,广信科技在招股说明书、2015年年度报告的合并利润表中,披露的营业收入也均约为21350.10万元。记者再次对比上述3项数据后发现,最大的差距也仅在2.5万元左右。

  安全事故死两人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广信科技发生两起工伤死亡事故,导致2名生产员工死亡。上述两起工亡事故经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事故,公司分别与上述2名工亡员工家属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一次性补偿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抚养家属抚恤金等费用,不存在后续纠纷或赔偿可能。

新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相关《证明》:“发行人及子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我局未发现该公司存在重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亦未对其进行过任何行政处罚”。

新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4月6日出具《证明》:“发行人于2013年2月、2015年5月发生两起工伤死亡事故,造成发行人两名职工死亡,我局认为上述两起工亡事故不属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行人已及时处置,不存在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我局不会因该等事故对发行人进行过行政处罚。”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两起工伤死亡事故,不属于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发行人已处置完毕,新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出具专项证明,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会因此遭受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

证监会发布的反馈意见显示,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两起工伤死亡事故,导致2名生产员工死亡。请发行人说明是否系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发行人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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