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改革有以下几个关键着力点:
一是针对不同医疗服务特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分类改革。
——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
——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
——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
二是原则上对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比较明确、诊疗技术比较成熟的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
——逐步将日间手术以及符合条件的中西医病种门诊治疗纳入医保基金病种付费范围。
——建立健全谈判协商机制,以既往费用数据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为基础,在保证疗效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中西医病种付费标准,引导适宜技术使用,节约医疗费用。
——做好按病种收费、付费政策衔接,合理确定收费、付费标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加快制定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实现全国范围内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和内涵的统一。
三是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探索建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体系。
四是完善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支持分级诊疗模式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同时,要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医保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行了一系列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点改革,全民医保制度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取得决定性进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全国医保异地就医结算联网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建成国家异地结算系统,并与所有省区市连通,开通6616家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跨省直接结算2.92万人,其中通过国家平台直接结算超过1万人次;全面实施医保总额控制和智能监控,完成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和支付标准谈判,基本医保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试点进展顺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