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收购时,股权出让方对新峰管业给出的业绩承诺显示,2015年净利润不低于2090万元,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4200万元,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4950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不低于5850万元。
龙泉股份收购的新峰管业业绩一直亏损,后面公司准备怎么应对?带着相关问题,大众证券报记者致电了解情况。昨日,证券部一工作人员解释称:“上市公司今年中期亏损有新峰管业亏了一部分。公司目前没有出售新峰管业的方案,新峰管业有2015年至2018年四年的业绩承诺,承诺收益是四年累计计算,就是说四年之后一起来算(补偿)。无锡新峰管业之前已经签订了一个较大的合同,供货期大约在十月份。”
根据2015年的方案,在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如果新峰管业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总额 (即 17090万元),补偿人朱全明、朱全洪、高雪清应就前述差额以所持龙泉股份之股份对龙泉股份进行补偿;股份补偿后仍有不足的,再以现金进行补偿。
另外,就2017年能否扭亏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一般下半年确认收入会比上半年多,下半年能否扭亏现在还不能判断,需要看三季报对全年的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