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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鲁班精神 创百年老店——南通四建改革创新股权流转和股东有序进退出机制

2017-09-09 18:01:38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南京9月9日电 题:承鲁班精神 创百年老店——南通四建改革创新股权流转和股东有序进退出机制

耿裕华

成立于1958年、2000年完成改制的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采取投资者、经营者合二为一的管理架构,改革创新股权流转和股东有序进退出机制,建立独具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对如何建立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公司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为这家老企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把企业发展推上一个新的高度。

  根据行业和企业实际,形成投资者与经营者合二为一的管理结构

南通四建根据建筑企业的特殊性和公司客观实际,投资者与经营者的设置采取了董事会成员全部为公司高管,除董事长外其他董事同时兼任主要市场经营者的方式。即投资者也是经营者,经营者也是投资者。

这种董事层(投资者)和管理层(经营者)合二为一的管理结构,更加强化了经营管理层的主人翁意识。

南通四建在全国30多个省市拥有市场,30亿元以上产值的市场就超过10多个,最大市场的施工人员超万人,市场分布广,人员分布散,给企业管理带来很大难度。设置这种管理结构有助于全面及时了解公司各市场经营生产情况,为董事会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同时确保了董事会决策能准确传达和有效执行,也保证了企业是一个利益共同体。

合二为一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在公司法的大原则下设计的,大大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执行力和行政效力。实践证明,在中国的文化背景下,目前阶段投资者与经营者合二为一是有利于企业和谐与发展的。

  打破股权世袭制,让股权始终掌握在公司在职在岗的骨干人员手中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可以继承的。同时规定,关于股权转让,章程中另有规定的,从其章程约定。根据公司法这条规定,南通四建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发展实际,制定了股权转让的另行规定,并写入了公司章程。

股权是股东获取权力、利益的根本。企业经营好了,股东可以有很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大股东特别是董事会成员自我革命,实行股权流转,并写入公司章程:在南通四建凡是调离公司、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股东,死亡的股东及未能当选董事或退休的大股东所持的大部分股权,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退出转让股权。在选举中未能当选董事的,必须在三年内办理大部分股权的转让手续,剩余持股额不超过200万元。大股东必须在退休当年办理大部分股权的转让;因年龄原因不能成为董事候选人的大股东可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大部分股权的转让。死亡股东的亲属自股东死亡之日起三年内必须转让所持全部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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