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认为,二级市场交易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必然存在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与欺诈,从而掠夺无辜百姓的财产。比特币交易没有涨跌停、没有交易时间限制,虚拟货币价格在短时间内容易出现剧烈波动。
有比特币投资者向记者表示,在比特币的交流群里发现,每隔一段时间,其所在平台官方客服就会在群中发布相关广告——推广做空或者做多。这无疑会加剧比特币的暴涨暴跌,也更容易受庄家控制。
“需要注意的是,取缔比特币交易平台,并非是取缔比特币。取缔平台是取消比特币与法币大量兑换的通道。”上述接近监管人士表示。
早在2013年,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通知规定了比特币的性质,并明确不得使用比特币为服务定价等规定。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