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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暂停共享自行车新增投放,不发展电动自行车共享

2017-09-07 17:16:58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记者丁静)记者7日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北京市决定暂停共享自行车新增投放,并明确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7日,北京市交通委召集各区管理部门和15家共享自行车企业负责人,听取共享自行车投放和管理的意见建议,经研究决定并下发通知,暂停在北京市新增投放共享自行车。

一年来,北京市共享自行车迅猛发展。据统计,北京市已有15家共享自行车企业,投放运营车辆达235万辆。

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共享自行车在推动绿色出行、缓解交通拥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存在投放和停放无序的问题。特别在一些地铁、大型商圈等区域,共享自行车过度投放、堆积占道等现象,给城市交通秩序和环境造成了不利影响。为此,北京市按照鼓励规范发展的原则,决定暂停共享自行车新增投放,并组织开展停放秩序整治。

下一步,北京市交通委将牵头出台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并制定相关技术导则和服务规范,建设监管与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承租人信用体系。

各区管理部门将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对企业和停放秩序进行监督管理,落实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制定车辆停放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测算辖区容纳量,并根据车辆停放秩序情况,开展日常监管、信誉考核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同时,综合考虑公共服务特性、骑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条件、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北京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相关部门将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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