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银行针对大学生的小额贷款业务和现在的校园网络贷都酿成了巨大的风险,两者的共同成因概括起来有二:一是监管部门没有明确的监管措施或监管不力,对于银行开办针对学生的小额信贷业务,监管部门完全可以规定,在校大学生的办卡信息共享,一名学生只能办理一张银行信用卡。当初对于网络校园贷款,监管部门本应该明确贷款平台要规范办理贷款手续,对于所有带有黑恶性质的贷款机构,本应该及时铲除,而不是简单地将其作为民间借贷行为对待。二是大学生缺乏金融风险意识、自控能力,可大学里没有理财教育,像网络贷款机构,甚至发动学生当贷款业务推销员,有的学生就把拉同学贷款作为创业项目,这表明大学没有对学生识别金融风险,参与金融活动的教育。
现在,藏污纳垢的网络校园贷被叫停,国有银行小额信用贷款业务重启之后,必须解决这两大问题。一方面,监管部门应该限制大学生办卡数,针对大学生(有在读证明、没有经济收入来源者)办卡,可要求贷款银行共享贷款信息,不能一名学生办多张信用卡。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不久的将来,可能又会出现新的“卡奴”问题。如果不分析根源性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只是简单地一刀切处理,并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引发更严重的问题。从网络校园贷的兴起、疯狂蔓延中,监管部门要认真汲取教训,依法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不能等到出现严重问题才进行整治。
另一方面,应该针对银行小额贷款和网络校园贷暴露出的学生金融风险意识差的问题,在大学里开展有效实用的理性消费教育和理财教育,这是对学生进行生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