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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套现又不想“放手” 丹邦科技大股东两度叫停减持后又重启

2017-09-06 07:12:0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颇为戏谑的是,由于丹邦科技陆续实施了“10转10”、“10转5”的送转方案,高喊减持的丹邦集团,其持股数量反而从去年4月的5511.6万股增至目前的1.65亿股。

曾因超比例减持遭处罚

9月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丹邦科技,公司证券部人士表示,大股东也得根据自身的公司情况来(制定)减持计划,项目资金有需要,所以才会宣布减持。

记者注意到,参考丹邦集团过往行径,其似乎并非是那种对“套现”无动于衷的股东。

资料显示,丹邦科技于2011年9月20日登陆深交所中小板。2014年9月22日,丹邦集团持有的7311.6万股股份(占丹邦科技当时总股本的40.03%)解除限售。2015年3月,丹邦集团发布首份减持计划,公司计划在2015年3月6日起6个月内减持丹邦科技5%~10%(不超过)的股权。

此后,丹邦集团迅速启动减持,2015年3月9日、16日,其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1200万股,减持比例达6.58%,套现3.94亿元。

不过因为减持太猛,丹邦集团违规了。其在减持丹邦科技股份达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信披义务前没有停止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在2015年3月19日~2015年4月17日期间限制丹邦集团证券账户卖出丹邦科技股份。

在账户“解禁”后,丹邦集团迅速重启减持。其于2015年5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600万股,套现2.66亿元,顺利完成减持计划。首轮减持,丹邦集团减持丹邦科技股份1800万股,累计套现6.6亿元。

此后,针对丹邦集团超比例减持行为,证监会于2015年11月向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证后发现,丹邦集团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股份数为286.8万股,违反法律规定减持金额为9352.55万元。证监会决定给予丹邦集团警告,合计罚款600万元;并对直接负责人刘萍予以警告,合计罚款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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