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统计,2016年5月份至2017年4月份全国股转公司共记录负面行为3376条。其中,推荐后督导类的负面行为最多,达1464条,占比超四成。此外,推荐挂牌中的“申报文件形式与内容存在问题”、督导中的“股票发行备案申请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的反馈问题清单”以及交易管理中的“在转让日的9:30未对做市股票发布买卖双向报价”等行为最易踩雷,影响券商的评价点值。
根据年评分档结果,全国股转公司可分别在推荐挂牌、持续督导、并购重组、股票发行和做市等业务方面,针对主办券商实施差异化制度安排。此外,评价结果可作为新业务或新产品的优先试点顺序的依据。而在日常报告频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频率、定期接受培训的频率等方面,全国股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主办券商也会实行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