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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上不了牌 特斯拉被索赔400余万

2017-09-05 07:42:2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特斯拉公司:购车方自行承担责任

庭审中,特斯拉公司称,双方签订的《现车购买协议》及《汽车购买协议》中,在“汽车登记”上明确约定,购车方同意将自行负责完成对所购汽车的必要机动车登记。特斯拉公司只是“自行决定是否对所购汽车的登记提供协助”。

根据所签协议,如果国家或车辆登记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对车辆购置、登记或使用有限制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特斯拉公司将不能保证交易的车辆能完成机动车登记,以及被准予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购车方同意独立承担由于这些对车辆购置、登记或使用的限制性规定、禁止性规定导致的所购汽车不能登记、不被准予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和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化导致的所有不利、损失或损害,包括各项权利、优惠、福利的丧失。

特斯拉公司表示,已经明示对方应自行负责车辆注册登记,公司按约交付了车辆,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无任何违约行为,不应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请求法院驳回所有诉讼请求。

此外特斯拉公司还指出,原告购买车辆用于公司运营,不属于消费者,其诉讼请求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以车辆价款的三倍赔偿其所受损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此案当庭未宣判,将择期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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