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此次文件中明确: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官方这种表述符合当下ICO的实际情况,ICO已经沦为披着金融创新外衣的诈骗行为,并引发了各种金融乱象,必须及时遏制。有人称,ICO利润已经远远超过毒贩,这个说法一点都不夸张。三小时募资1.5亿美元,五天募资1.85亿美元……疯狂的ICO正在造就着一个又一个一夜暴富的故事。最离谱的是,“中国比特币首富”李笑来一个没有白皮书(项目融资说明书)的ICO项目却融得了近2亿美元。
很显然,“远超毒品利润”并非源于技术创新或融资模式创新所带来的项目价值(利润)创造。有多位业内大佬近日对媒体称,现在的ICO90%是蓄意骗钱,剩下10%中又有90%是必定失败的伪需求。毫无疑问,这是无法真正为投资者带来价值投资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8月30日向ICO项目投资者发出了“危险性”提示。
任何游离于监管之外的所谓金融创新必然会导致无序蔓延,从而引发各种金融乱象。因而全社会都要对金融创新保持应有的警惕,只能鼓励规范化的金融创新,一些伪金融创新行为更要及时遏制。
ICO的风险在于参与无门槛、发行无审核等无监管状态,有一些基于区块链的项目或许是有价值的,叫停之后如何去伪存真,将金融创新置于监管视野之下来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某种意义上也是在考验有关部门的监管水平与能力。(作者盘和林系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