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认为,新规进一步细化底线要求,完善流动性风险管控指标体系,强化机构在流动性风险管控方面的主体责任,要求基金管理人针对性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控机制,有利于使货币基金具有更高的抗风险能力,防控大规模集中赎回引致的系统性风险隐患。
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王群航告诉记者,随着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对于风险的控制也一如既往地从严要求,无论是高风险产品还是低风险产品,甚至是市场一贯认为风险相对较低的货币市场基金。另外,此次规定还有两个特点:第一,给出了6个月的过渡期,以减轻对市场或有的冲击;第二,把风控意识向前延伸到了产品设计阶段,从源头上做好研究和防范。(陈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