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家纺城2016年的利润总额中,高达一半的数额来自于非流动资产的处置。值得注意的是,未来海宁家纺城还将继续出售房产,包括7.5万平方米的科技产业园项目以及剩余约1.27万平方米的国贸中心项目。
从上述资产处置安排上来看,海宁家纺城未来的业绩还将持续受到非流动资产处置的影响。
或许是感受到了电商的强烈冲击,除了卖房产,海宁家纺城也期望在电子商务领域分一杯羹。
“家纺行业,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在现在的环境下,收益见效都太慢了。不过,对于电商而言,利润来得会稍微快一点,效果比实体店要好。”上述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
第一大股东不能控股
除了业绩“掺水”,记者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海宁家纺城的控股股东并不是第一大股东,并且没有实际控制人。
“一般来说,股权过于分散或者大股东是纯财务投资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一位长期关注IPO的业内人士对记者指出。
招股书显示,海宁家纺城的第一大股东为宏达控股集团,持股占比35%。但是,宏达控股仅是公司的普通股东,并没有被认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
虽然,宏达控股并没有达到绝对控股,但根据相关规定,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30%的也可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资料显示,宏达控股同时还是上市公司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由此可见,宏达控股并不是不想做上市公司的“老大”。
那么,宏达控股空有第一大股东的“头衔”,手握35%的股权,却没有坐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位置,为何?
资料显示,海宁家纺城的第二和第三大股东产业基地公司、海宁供销社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指出,基于充分的信任和密切的合作关系,同意作为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股东,就公司的相关事项采取一致行动,双方合计持股47.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共同控制海宁家纺城。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两位股东虽不具有国资背景,但是均为集体所有制背景或者就是集体所有制企业。资料显示,产业基地公司的唯一股东是海宁市许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宁市许村资产管理委员会。而海宁供销社是与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合作经济组织,属于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
对于上述现象,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行人士对记者分析,“不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能有公司本身的考量。另外,如果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承诺的要求也会不一样。”
招股书显示,控股股东产业基地公司和海宁供销社与大股东宏达控股的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确实存在较大的差异。
值得一提的是,宏达控股虽然仅仅被认定为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东,但是较其他同样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东的锁定期承诺期限还是较长,例如亿众投资的锁定期仅为12个月。
就上述问题,记者试图联系海宁家纺城方面,但是截至发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