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限塑”到“禁塑”还有多远?
针对“限塑令”推行多年后遇到的难题,部分地区开始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开展了与白色垃圾的持续较量。
2015年1月1日起,吉林省正式实施“禁塑令”,规定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这是“限塑令”实施6年后,首个全面实施“禁塑令”的省份。2015年5月,《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明确,条例实施一年后起,餐饮经营者应提供可循环使用筷子和可降解塑料餐具;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
据悉,吉林省在施行“禁塑令”后,各地区大型商业连锁企业都对主要塑料产品都进行了替换,年销售额超过2亿元的连锁商超产品替换率达到85%。相比于两三角钱的普通塑料袋,环保塑料袋价格“昂贵”,在0.6元~0.8元左右。据当地媒体报道,“禁塑令”实施后,消费者从最初的不适应开始逐渐接受,不再购买塑料袋,而是自带布袋。
有评论指出,目前市场和消费者已经渐渐对“限塑令”的调节杠杆产生麻木心理,商家愿意付出餐盒的微薄代价,消费者也愿意为两三角钱的不可降解塑料袋买单,“限塑令”沦为“卖塑令”。如果国家转变思路,对环保塑料袋生产企业给予补贴,同时全面取缔不可降解塑料袋,那么“禁塑令”或可顺利推广。(记者 杨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