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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破解药品短缺之“痛”(2)

2017-06-29 09:55:4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答: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意见注重实效和解决实际问题,发布实施后将会释放更多的改革红利。

一是让医患双方不为无药可用所急、所困。以保障供应为重点,建立健全开放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及时公开相关综合信息,积极回应、妥善处理公众关心的药品短缺问题,理顺医药和患者用药需求的沟通渠道,切实保障有药可用。

二是让企业不为利润和发展所忧。短缺药品很多都是临床必需、用量小或交易价格偏低,企业利润少,生产动力不足。意见明确提出通过定点生产、优化药品采购机制、确定合理采购价格、推动理顺市场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完善短缺药品储备等方式,给予企业合理利润,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让行业不为违法违规者所扰。哄抬价格和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当前已经成为部分药品短缺的重要原因,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意见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在维护市场秩序上发力,明确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多种措施,包括加强对原料药货源、企业库存和市场交易行为等的跟踪监测,依法查处哄抬价格和垄断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问:惠民政策要发挥效用,关键靠落实,相关部门将采取哪些举措,保障短缺药品供应改革落地见效?

答: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涉及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各个环节,涉及多个部门,把各项改革措施落细落实,需要各相关部门、各级政府通力合作,共同发力。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体制和制度优势,加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协调机制建设,抓好组织实施,加强信息交流和监测预警,强化综合协调和督导评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的领导责任,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体系,加强督查督办和激励问责,确保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落实不力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及时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鼓励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地区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和有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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