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布置培训(10月-12月)。10月底至11月初,财政部组织举办中央部门、地方财政部门及专员办决算布置和培训班,明确部门决算编审工作总体要求,讲解部门决算报表和软件操作。11月,财政部印发部门决算工作布置文件。12月初,财政部在官网发布部门决算报表软件及汇编的年度部门决算文件资料电子书,供相关部门参考使用。
(三)编审报送(次年1月-4月底)。次年1月,基层预算单位在全面清理核实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并办理年终结账的基础上编制决算,按照预算管理关系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各级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决算进行审核汇总。中央各部门于3月20日前将本部门汇总决算(含基层单位)报送财政部审核。
(四)草案汇编(次年5月初-5月下旬)。财政部以中央各部门编制的决算草案为依据,汇编形成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央部门决算草案,报请国务院审定。
三、中央部门决算草案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中央部门决算草案由部门基本情况和部门决算表两部分组成。部门基本情况主要反映中央各部门基本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项目绩效评价情况,以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上下年变动情况及原因。部门决算表反映各部门的具体收支情况,目前包括各部门的收支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3张表。
收支决算总表反映部门各项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反映部门履行具体职能(如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科学技术、节能环保、交通运输、农林水等)所分别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反映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即用于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还是办公费、差旅费等公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