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各国基本上都没有针对资产管理业务制定专门法律法规,相关监管措施散见于规范资本市场运作的各类法律文本中。但各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重点在于防范由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代理人道德风险,维护委托人利益。通道业务明显背离资产管理业务本质,应当受到更加严格的规范和监管。
规范我国通道业务,必须要实现资产管理业务统一监管。这样,不同类型资产管理业务按照相同监管规则进行组织、运营和管理,既不存在监管套利可能,也无实质监管真空,原有银信合作、银证合作,乃至银证信、银基信等合作模式只会白白增加成本,通道业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由此出发,金融市场才会自然选择抛弃通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的影子才会大大缩小或消失,最终引导资产管理机构回归资产管理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