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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摩拜起诉知乎侵犯名誉案:知乎做法站得住脚(2)

2017-05-20 09:56:14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摩拜方面的知情人士也透露,虽然摩拜起诉了知乎,但并不意味着摩拜就认为知乎在这件事情上有侵权责任。“这个民事案件不是我们起诉它,就认为他们是错的。某种程度上,我们双方都得到了比较好的结果。”

摩拜创始人胡炜炜也发微博说,“知乎的处理速度还是很及时的。理解知乎作为平台的权责。本次诉讼是获取相关用户信息的一个合乎法理的法律处理方案。”

实际上,在摩拜方面的要求下,知乎方面已经删除了那条存在争议的“造谣网贴”。然而匿名爆料贴的截图被保留,并且被多个自媒体账号反复转载。那么,在这起案件中,如果网贴被司法机关认定为造谣,知乎负有多大的责任呢?

在整个事件中,知乎的网贴成了使用的素材。该如何界定知乎在事件中的责任?中国传媒大学网络法与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教授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行为法》第36条规定的精神,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第三方对平台上的违法、有害信息、内容提出请求以后,如果请求的有道理,就应该采取删除或者消除影响等其它措施。如果服务提供商采取了合理的措施,在这时能以这种方式处理,那么它的责任会很小或者没有,如果有些措施可以采取但没有采取导致侵害后果扩大,那它要就扩大部分承担部分责任。

从当事双方声明来看,知乎方面已经尽到了一定义务,提供发帖人相关信息,在现有法律法规要求下也的确超出了保护网友隐私的权限。王四新教授还表示,对于服务提供商披露用户信息内容上来说,尤其是涉及后台身份信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有责任、有义务,确保用户数据安全。也就是说,它必须经过司法程序裁定或司法机关提出要求的情况下,主动把这些数据分享给第三方。所以知乎不提供用户数据、不提供用户身份信息的做法,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同时也没有必要满足对方提出来的这种要求。

知乎方面也告诉记者,他们在应对这方面投诉时有一套完善的处理机制。知乎也绝不允许成为谣言的温床。“知乎其实没有主动在自己的渠道推过任何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别的公司、品牌、正当权益的诽谤类信息。”

即将在2017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0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实名制下,网站拥有双重责任,既要收集、存储用户的个人信息,同时又必须负起保护个人信息的责任。

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或许就不难理解,通过合法的方式,从知乎那里获得发帖人的信息才是摩拜的真正目的,并且这样的方式也可以比较高效地向外界表明态度,以正视听。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这个事件应当进行到了第一部分,而事件的第二部分就是拿到真实地身份信息,在这之后,摩拜可能会对这个始作俑者进行第二次诉讼,而第二次诉讼会要求其赔偿,并且金额会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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