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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京区域限购再度升级 大批投资客被套恐现退房潮(3)

2017-05-16 09:31:1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新政下恐现退房潮

除了中介大量参与楼市的投机外,环京楼市还有其他大量的投资客。《证券日报》记者此前在固安某楼盘采访时便了解到,他们的项目,投资客的比例至少在50%以上。“新政出台,我们上个月开盘的项目,估计会有客户退房,毕竟外地客户大部分人都没有3年社保,我们也在想办法,尽量把这批客户的都办了。”有环京区域楼盘的销售人员这样对记者表示。

此外,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近期在环京、环雄安区域买房的人群,如果不符合新的购房资格,且还没有通过网签的,即便签署了购房合同支付了购房款,也可以无条件毁约。

实际上,此前针对北京“317”楼市新政,有法官便表示,房屋新政的实施对购房人的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合同继续履行一般会产生一定困难,对购房人因新政不能按预期办理按揭贷款而请求解除合同的,一般可予支持,并由卖房人退还定金和已付购房款。但是,卖房人能够证明购房人有充分履约能力的,购房人依据房屋新政主张解除合同则不能成立,购房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否则构成违约并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各地开启限售模式

而在河北全面升级限购的同时,包括南京、开封、芜湖、海口等地也相继收紧了调控措施。

5月13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规定购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通过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5月15日,河南开封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自发文之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并对外销售的商品住房,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取近期内该项目销售均价,市住建局指导实行限价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价格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首次销售的项目成交均价参考周边同类型、同品质楼盘;非首次销售的项目,成交均价原则上不得高于2017年4月份以前的成交均价。原则上半年内涨幅不得高于5%,一年内涨幅不得高于10%。对高价盘、涨幅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项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停止其商品房网签资格。对于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刻意隐瞒真实成交价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住建局暂不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市住建局停止其已发放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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