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黎华 吴永 北京报道
证监会日前宣布,对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百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墨龙)等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调查、审理完毕。
经查,雅百特于2015年至2016年9月通过虚构海外工程项目、虚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等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5.8亿元,虚增利润近2.6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约73%,2016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约11%。
证监会拟对雅百特处以60万元罚款,拟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同时拟对雅百特虚假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主要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3到5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
雅百特5月13日宣布,5月12日,公司、陆永、李马松、顾彤莉、施妙芳、褚衍玲、陈建辉、李冬明、刘元玲、张峥、潘飞、童敏明、涂振连、赵阿平、单少芳、彭玲玲、张庭、王国红、陈冬尔、张明、温世燕、秦静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决定进行申辩和听证。
据《经济参考报》此前报道,中国建筑防水协会金属屋面技术分会副会长、上海亚泽新型屋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钟俊浩向《经济参考报》记者实名举报称,雅百特涉嫌通过虚构巴基斯坦木尔坦市2亿元项目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从而实现欺诈上市。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1月28日,中联电气公告《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显示,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借壳上市。文件指出,公司近期承接了巴基斯坦国的木尔坦地铁公交工程的金属屋面围护系统工程。该草案在罗列雅百特及其子公司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正在履行的重大工程合同情况时,提及了木尔坦地铁公交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3250万美元(约合2.244亿元人民币),工程进度状态为未开工。
2015年5月21日,这一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了证监会有条件通过。同年8月,公司中文名称由原“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原“中联电气”变更为“雅百特”。2016年3月,雅百特2015年年报称,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山东雅百特与巴基斯坦的首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木尔坦地铁公交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3250万美元,已全部建造完毕。2016年5月27日,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的雅百特对外发布公告称,2015年山东雅百特抓住机遇将部分业务人员的开拓重点转向毛利率更高的海外项目,2015年公司完成了巴基斯坦木尔坦公交地铁站项目,当期实现收入2.01亿元,受外汇风险较高、当地技术水平较低等因素影响,该项目的毛利率较高为74.16%。
据了解,巴基斯坦证监会和中铁一局提供给调查人员的资料显示,除中铁一局外,没有其他中国公司参与该工程的建设,雅百特未参与木尔坦项目建设。
另外,2015年山东雅百特从上海远盼、上海煊益等8家企业采购“钢材、铝材”等材料,随后转手出售给上海桂良、上海久仁等5家销售客户。雅百特以虚假采购的方式将资金转入李某等人控制的上海远盼等公司,再通过上海桂良、上海久仁等5家公司将资金以销售款名义转回,资金实现封闭循环。
除了上述造假案例,雅百特还在2015年以虚构建材出口的方式虚增收入近2000万元。调查人员统计,2015年至2016年9月,雅百特共虚增营业收入超过5.8亿元,虚增利润超过2.56亿元。雅百特2015年虚增收入逾4.8亿元,虚增利润逾2.3亿元,虚增利润占当年利润总额的73.08%。
根据此次宣布的消息,目前证监会仅对雅百特信息披露违规做出了认定。按照《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希望监管部门就该公司是否涉嫌欺诈上市作出合理解释。他介绍,雅百特立案后,就有数十位股民来电咨询、提交索赔资料,单笔索赔金额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其将在本周代理首批投资者向南京中院起诉索赔。他表示,如果欺诈发行不能成立,相当一部分投资者的维权资格将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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