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每一种东西都能够拿来分享,并因此成为一种商业模式,阿鲁·萨丹拉彻在其《分享经济的爆发》一文中,提到了专家甘斯基的点对点租赁平台是否可能出现的两个维度,也即产品有多少价值(成本)和所有者对该产品的集中使用程度(使用频率)。在甘斯基的理论中,低使用率、高价值的产品是“网络敏感点”,因为没有经常被使用的产品有许多空闲时间,所以租赁前景更有意义,然而,除非产品十分有价值,否则相对租入租出获得的价值,租赁市场的协调成本是非常高的。因此,点对点租用一辆价值3万美元的汽车有一定意义,但对价值100美元的吸尘器意义就不大了。
对此有长期跟踪分享经济的学者指出,同样的定义套用在共享充电宝身上,充电宝虽然是一种高频行为,但是就单个产品而言价值十分有限,而租用机柜,并且购买充电宝设备以及入驻商场等等一系列的行为,均为租赁市场的协调成本,随着城市铺开数量的越大,这种协调成本变得越高。而从收入来看,共享充电宝仅仅为租用充电宝的费用或将来的广告费用,来电则还有一部分出售数据线而获得的收入,但这些却难以覆盖投入。
正是基于上述问题的质疑,有行业人士提出类似共享充电的商业模式到底有多少是真正的创新,抑或仅仅是资本催热。
对此,阿鲁·萨丹拉彻表示,分享经济也需要看提供的是何种服务,即使是在美国,有一些后来证明行不通的商业模式,在当时也成功吸引了大量的资本投入。这是因为这一些后来被证明行不通的商业模式,可以归为一个“风口”,一个分享经济的风口,很多资本因此蜂拥而至。
在其看来,目前为止,分享经济在早期阶段取得最大成功的例子有两个,第一是交通或者说汽车的分享,另外一个则是住宿房屋的分享。为什么这两个领域能否成功?这是因为住和行往往是个人支出最大的一部分,房子和汽车通常是一个人所拥有的最值钱的资产。“坦白说,别的资产分享目前还没有取得这么大的成功,交通和住宿是最大的两个成功。”不过,阿鲁·萨丹拉彻同样表示,“不排除,如果有人能设计出非常好的用户体验,也许别的类型分享也能够获得成功。”
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新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同样表示,在其看来分享经济没有门槛,企业在不断的试错过程中最终能找到合适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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