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舆论认为,校园贷这种高利息贷款方式根本就不应该存在。黄震对此观点并不认同。
他表示,最早的校园贷是国家向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教育部门和金融部门鼓励银行给贫困学生提供助学贷款,目的是公平分配教育资源,让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孩子也能完成学业,获得平等发展的机会。伴随互联网科技的发展,一些企业抓住了这个需求,为学生提供除了助学贷款之外的消费贷款,所以“一刀切”的做法值得商榷,堵不如疏。
“在教育部办公厅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中,并没有涉及太多行政监管的问题,只是明确提出‘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等行为要‘依法处置’,这意味着国家有意通过规范措施划定底线,同时依旧给校园贷预留了政策空间。”黄震表示。
他认为,治理校园贷旨在培养理性的借贷主体,为建设健康的金融市场打基础、“育秧苗”。虽然大学生多半年满18岁,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总体上大学生仍涉世未深,自我管理能力较差,对金融陷阱缺乏识别能力。“从小学到大学,应在教育中渗透个人信用、金融常识、消费观念等方面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