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假售假刑事打击的筛子眼儿太粗”这一看法,也有不同声音。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则认为,刑罚应当保持一定的谦抑,该罪的入罪门槛并不低。在他看来,从行政管理到刑事追责的各个层面,立法不谓不严,问题关键在于执法,执法不严是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主要原因。
张新年进一步指出,规制制假、售假行为,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无论是民事追责、行政处罚,还是刑事追责,法律都提供了有力支撑。刑法只是惩治不法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能在行政管理层面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可以把制假售假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降到更低。
“除了执法不严,过分侧重经济因素也是问题产生的原因。”张新年说,存在贪图眼前经济而忽略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这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打击也造成了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