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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央企混改试点方案将获批 重点领域进一步向民资放开(2)

2017-04-25 10:44:41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地方国企混改也在提速。目前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山东等超二十省区市,均将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列为2017年重点工作,国企混改成改革突破口,各省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多地提出要吸引民营资本,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垄断领域将进一步向社会资本开放。

“很多省份已经把任务细化并确定了重组企业的重点名单。”一位地方国资人员表示。以山东省为例,山东首批选择58家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和探索,整体进展平稳有序,取得积极成效。截至3月底,58户试点企业全部制定改革方案,12户已基本完成。去年3月至今,山东陆续印发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为省属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遵循,目前,省属企业共有7户进入上市待审程序,资产证券化步伐明显加快。

在很多试点央企负责人看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混”,要坚持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健全法人治理机制,试点引资规模要达到一定比例,要引入负责任的积极股东,要依照《公司法》严格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职权,形成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

企业改革专家周放生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改革试点先行先试,对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来说是非常宝贵的经验。应尽快推进落实容错机制,使试点央企放下包袱,解放思想,大胆尝试。但是在尝试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现有的规定运作。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可有效放大国有资本的带动力、发挥其影响力,促进我国实体经济良性发展。一方面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可通过交叉持股与国企实现优势互补;另一方面,国资投资项目允许非公有资本参股,非公经济将共享发展红利。记者 杨烨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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