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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活了 产业火了——贵州湄潭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调查(2)

2017-03-29 17:10:58    人民网-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两定一议”还利于农民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说到底,是要还权于集体、还利于农民、还配置于市场。”湄潭县委书记魏在平说。湄潭已摸索出“两定一议”的收益分配机制,“以增值收益为基数,分用地类型按不同比重收取入市增值收益调节金(工业用地征收20%、综合用地征收22%、商服用地征收25%),集体经济组织存留比例不得少于剩余增值收益的30%,集体与个人成员分配比例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决议。”

以湄江街道办回龙村为例,回龙村2015年10月通过调整入市共出让土地19.78亩,出让总收入为339万元。“其中成本主要有四项,青苗和占地补偿72万元,从抄乐镇落花屯村购买指标169.48万元,测量评估费用2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19万元。”回龙村支书李永芳说,“剩余76.52万元即为土地增值收益,县财政按照20%比例提取约15.3万元,村集体再从剩余部分提取50%用于公益性设施建设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剩余部分全村每人可分得92.3元。”

“我很自豪的是,在村民代表大会上,没有一个人要求把这几十块钱发下来,而是要求拓宽机耕道、投入村里一个砂石厂和自来水厂扩大再生产。”李永芳说,随着这两家企业慢慢步入正轨,村集体目前已有190多万元积累,准备先把全村新农合和新农保的单全部买下来。

“我家调出土地2.7亩,共得占地和青苗补偿9.84万元,别人说村里拿这一亩地要卖十几万,问我亏不亏?我说不亏,现在种粮不赚钱,没这个政策这块地就是块‘死地’。”回龙村村民罗贞贤说,“土地调整出去,建起了茶叶加工厂,不光提供就业岗位,以后我们种出来的茶还能就地收购,不用再四处找买家。”

王家乾表示,目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实现了国家财政、村集体、村民和企业的“四赢”,“财政有增值收益调节金收入;村集体和村民除了增值收益外,更重要的是由此带来的产业推动力;对企业来说,以往的建设项目用地难、审批时限长、征地资金压力大等老大难问题得以极大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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