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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网约车高峰时段随意涨价涉嫌不公平竞争(2)

2017-03-13 18:12:47    法制网  参与评论()人

消费者王女士也向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反映,有一次去机场,她通过某平台事先约好了出发地点和时间,但后来由于司机迟到,导致她没有赶到航班。她向平台进行了投诉,刚开始平台还答应给她理赔,但后来就杳无音讯了。

此外,网约车合同条款问题方面,根据消费者网收到的投诉数据显示,有关网约车合同条款的消费者投诉也不少。部分网约车平台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导致消费者充值后退费难,取消订单需要额外扣费或无法取消网约车订单。

例如,消费者唐女士向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反映,她去年6月参与某约车平台的充值活动,没过多久就被告知手机设备存在安全风险,客户端无法使用。她向平台反映情况后,要求平台解决设备问题。由于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充值无法使用,唐女士要求平台退还剩余充值费用。平台却以充值协议规定,“充值3天后不可以退费”为由,拒绝退款。

此外,消费者陈先生也向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反映,他去年冬天通过某平台约车,等了好久,一直没有车辆接单,最后他加价20元约了一辆出租车,约车软件显示2分钟到达,但等了8分钟,预约的出租车还是没有到达。这期间多次有巡游出租车路过,但他却无法取消订单。事后,他等了一刻钟才等到预约的出租车。陈先生认为网约车平台上,关于出租车调度费、订单取消等条款规定不合理。

针对消费者投诉的有关网约车问题,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技术研究院研究员陈音江表示,由于给消费者出行带来便捷和实惠,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管,网约车最近几年确实经历了一个野蛮扩张的过程,并留下了很多问题和隐患。目前,虽然网约车新规已经出台,但有关监管并没有完全到位,网约车企业仍在观望政策的执行程度,并未采取实质性的改进措施。因此,随着遗留问题的逐渐显现,消费者关于网约车的投诉也越来越多。

陈音江认为,虽然网约车新规规定,网约车的约车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但这并不意味着允许企业随意涨价。约车平台在消费者充值后单方面提高价格,已经明显涉嫌合同违约,就算协议里规定了“充值3天后不接受退款”,那也是扩大经营者权利、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条款,其内容应该无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此外,网约车高峰时段随意涨价,尤其是网约出租车随意增加调度费,这也违背了之前的出租车的定价机制,涉嫌不公平竞争,不利于出租车行业的有序发展。

陈音江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网约车经营者责任意识,督促其诚信经营、规范发展;网约车企业要主动完善内部规则,提升服务质量,以良好的口碑和形象推动推动网约车行业有序发展,为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提供参考和蓝本,而不是一味地打“擦边球”,钻法律和制度的漏洞。

法制网北京3月13日讯 记者 余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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