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国标不可闭门造车,应据“症”开药
低速电动车从产生到现在形成年产100万台的量,发展迅猛,是市场需求自然催生的结果。新国标的制定自然也要顺应趋势,满足需求;匹配国情、尊重市场。
当然,市场并不完美。低速电动车行业当前确实存在种种乱象,与其他产业一样,必须经历一个由乱到治的过程。但有“病”医“病”,据“症”开“药”,却不可简单粗暴的通过设高门槛变相宣告“死亡”。矫枉过正或因噎废食,伤害的不仅是生产企业,还有民生。
所以,与其不切实际的就“完美标准”高谈阔论,不如尊重天时、地性、人意,顺势而为,因势利导,通过规范来发展,比如通过保险、驾驶资格、上牌等正规化途径来操作;且允许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竞争作用,由市场最终推动行业升级。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工信部装备司任命低速电动车标准起草组组长董扬在《关于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的思考》一文中认为,低速电动车标准的制定需要将“全国人民利益(合理有序的交通秩序)第一位,所有交通参与者利益(安全)第二位,产业发展、企业利益只能排在最后。”“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只是空洞的口号,需要接地气的把工作做到百姓需要的实处,服务和保障好民生。民生连着民心,民生关系发展,低速电动车的“生死”还需群众自己做主。
号准民生之脉,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才能畅行无阻。即所谓“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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