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保障了种粮农民的基本收益。2016年全国玉米均价为每吨1621元,比上年下跌341元,跌幅17.4%。价格下跌,必然影响农民种粮收入。据测算,2016年全国玉米每亩平均收益比上年减少16.6%。从东北地区的情况看,四省区自有土地的农民种植玉米的生产成本在0.65—0.85元/斤左右,2015年黑龙江、内蒙古、吉林、辽宁玉米生产成本分别为0.62、0.66、0.82和0.88元/斤。2016年玉米的种子成本每亩平均下降0.3%,化肥下降6.6%,农药下降5.9%,机械作业成本增加5.7%,因此,2016年玉米的平均生产成本不会高于2015年的水平。农民卖粮收入加上直接补贴,较高的地区接近1元,与2015年大致相当;较低的也在0.8元以上,高于生产成本,自有地农民种玉米仍然是有账可算、有利可图,尽管收入有减少,但基本收益是有保障的。
对农民收入减少必须正确看待。既要看到,农民是弱势群体,玉米生产又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因此必须完善政策措施,保护农民利益,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也要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收入出现一定的波动是正常的。近些年生猪、禽类、牛羊、水产等养殖业中,价格和收入的波动远远大于玉米生产。从国际市场来看,玉米收入下降是全球性的。2012年8月以来,美国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玉米期货合约价格已由最高843美分/蒲式耳一路下跌,去年9月最低跌至301美分,最大跌幅超过60%。对这次改革中农民收入的变化,既要看到短期收入的减少,也要看到长期收入增长机制的建立;既要看到玉米收入的减少,也要看到结构调整带来的收入增加,看到养殖成本降低后畜牧业收入的增加,看到加工业发展带来打工收入的增加。
改革过程中,也确实出现了个别农户种粮亏本的情况,这主要有两类农户。一类是受灾农户。比如,去年8月的“狮子山”台风,造成东北部分地区玉米倒伏减产、品质下降,一些农户出现生产亏损。对这些受灾农户,要给予必要救助和扶持,帮助他们解决好生活困难和春耕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再一类是租地成本较高的规模经营户。对这类规模经营主体,也需要采取适当方式给予支持,帮助他们渡过眼前的难关。
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是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一场攻坚战,当前已经进入最后冲刺的关键阶段,要重视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问题,防范风险,同时必须保持定力、坚定不移地把改革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