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特定国家或地区风险状况发生显著变化时,应提高评估和调整频率。”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说,银行还需完善国别风险限额管理信息系统,夯实业务数据基础,建立适合自身的风险管理模型。
此外,银行还需完善国别风险评估评级程序,对已开展和计划开展业务的国家和地区逐一实行风险评估和评级。在制定业务发展战略、设定国别风险限额、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和审批授信时,充分考虑国别风险评估和评级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严格计提国别风险准备金”。具体来看,银行应严格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充足计提国别风险准备金,并根据国别风险的变化予以动态调整。
合规风险管理——
加强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管理
对中资银行来说,提供跨境金融服务的前提之一是在海外“设点铺路”。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中资银行在境外设立了超过200家一级分支机构,共有9家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26个国家设立了62家一级分支机构。
然而,“水土不服”的难题又随之摆在中资银行面前。近年来,我国多个国有大行海外分行均被当地的监管机构采取过相应措施,加之反洗钱、反恐融资管理难度增大,海外合规经营再次备受关注。
“海外合规建设有三个要点:合规体系、合规人员、合规独立性。”某国有大行新加坡分行人士表示,在该分行目前的全部业务人员中,合规业务人员占比已达20%。
此次下发的《意见》也提出了“加强合规资源配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总行和境外机构合规岗位,配齐合规人员。境外机构合规工作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合规工作经验,熟悉相关国际监管规则和当地法律及监管要求。
此外,《意见》要求银行加强合规体系建设,明确合规政策和程序,把新型跨境业务、新开发的境外业务立项、研发、开办等环节纳入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实现全流程管控和全面覆盖。同时,强化独立的合规职能。
针对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管理问题,《意见》要求银行做好客户准入把关,特别是深入调查客户是否存在洗钱、恐怖融资、偷税漏税、违反劳工法、侵害知识产权、制假售假、违反海关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记录。
同时,银行应严格遵守境内外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录入、更新制裁名单,对借款人、汇款人、借款及收款单位的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受制裁情况实行动态审查。
“银行也要加强与监管的沟通。”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说,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将境外机构与当地监管当局沟通的重大事项向我国监管部门报告。(经济日报记者 郭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