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规划》提出实施人口均衡发展国家战略,具体考虑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强调,要适应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规划》从经济社会全局高度和国家中长期发展视野出发,积极应对我国人口发展重大趋势性变化,提出把人口均衡发展作为重大国家战略,加强统筹谋划。总体要求是,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线,立足战略统筹,强化人口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综合施策,创造有利于发展的人口总量势能、结构红利和素质资本叠加优势,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为深入实施人口均衡发展国家战略,《规划》从人口内外部要素均衡发展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提出四大战略导向。一是注重人口内部各要素相均衡。推动人口发展从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优化结构和提升素质并举转变。二是注重人口与经济发展相互动。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对人口变动的影响,充分发挥人口对经济的能动作用,为经济增长提供有效人力资本和内需支撑。三是注重人口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完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着力补齐重点人群发展短板,尊重个人和家庭在人口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四是注重人口与资源环境相适应。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定位要求,健全差别化的人口政策,可持续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着力增强人口承载能力。
问:《规划》在推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答:适度生育水平是维持人口良性再生产的重要前提。我国已较长时期处于低生育水平,虽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育率有望出现短期回升,但受生育行为选择变化等影响,长期看生育水平存在走低的风险。《规划》针对我国人口变动态势,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的举措:一是健全生育政策调控机制。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按政策生育;同时做好全面两孩政策效果跟踪评估,密切监测生育水平变动态势,做好超前谋划和政策储备。二是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要进一步健全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加强科学预测,合理规划配置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三是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制定完善家庭发展政策,减轻生养子女家庭负担。
问:《规划》在综合应对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下降及结构老化方面作出哪些部署和措施?
答:根据预测,2030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将比2015年减少8000多万,45-59岁大龄劳动力占比将达到36%左右。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下降和结构老化将持续影响社会活力、创新动力和经济潜在增长率,必须通过全面增加劳动力有效供给,对冲人口红利减弱的不利影响。《规划》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举措:一是着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应用型、高技能、高素质大中专毕业生和技能劳动者,提升新增劳动力质量。二是通过全方位投资人力资本,充分挖掘劳动者工作潜能。开展大龄劳动力人力资本开发行动,提高其就业技能和市场竞争力,避免过早退出就业市场。三是充分发挥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四是树立全球视野,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国际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有效利用国际人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