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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月起放开食盐价格 取消食盐经营区域限制(2)

2016-12-28 11:11:20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三问盐业改革

1.改革是取消食盐专营制度吗?

杨世巍表示,并没有取消食盐专营制度,而是完善食盐专营制度。改革前,北京市食盐由中盐北京市盐业公司专营。改革后,取消对食盐批发企业经营区域限制,外省区市已取得省级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在本市备案后可进入北京开展经营。北京市区级食盐批发企业备案后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食盐经营活动。但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杨世巍还表示,无食盐批发许可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食盐电子商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其平台上的食盐销售企业无食盐批发许可资质或超出食盐销售区域范围,应当立即停止为其提供服务。

2.放开经营区域限制有何影响?

杨世巍表示,放开区域限制后,食盐品种会更加丰富,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像精致鱼子型盐、黑杞盐、澳洲海盐、泡菜盐等中高端盐将会更多地出现在北京市场上。市场除了“必供盐”外,还将有大量的中高端食盐、功能食盐等“选择盐”出现在市场上。

市民也不用担心销售企业只卖贵的盐,北京商务委要求零售企业遵循“普通食盐必供应,众多品种供选择”的原则提供零售食盐,特别要保障普通食盐的销售。

3.如何落实食盐补碘要求?

将充分发挥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保障供应作用,有效拓宽碘盐供应渠道,确保北京市场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同时满足特定人群非碘盐消费需求。北京市碘盐浓度执行普通人群25mg/kg,孕妇30mg/kg标准,在北京市范围内销售的食盐产品须符合上述碘盐浓度规定。

市商务委表示,对于已经备案的食盐企业,生产的食盐必须遵循销售地——也就是北京的标准。加强市场质量监管和无碘盐的调控工作,避免无碘盐无序进入市场,确保居民能够购买到合格碘盐产品,实现科学补碘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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