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向张伟提出了查看中南建设部分原始财务账簿的请求,以核实是否真正漏算了“甲供材”部分,但被其婉拒。他说,对被质疑的那些信息披露问题,他们已经回复过了。
记者在中南建设提供的上报给深交所的一份回复报告上看到,对于类似大生公司的工程分包商,该公司设置二级科目进行财务核算,分别是“应付账款-实际应付款”和“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2015年根据与大生公司实际对账情况,及时调减南通项目395.97万元和海门项目1438.95万元暂估应付款,减记当期成本,同时及时增记大生公司“甲供材”部分对应的实际应付款金额,其中南通项目为4180.82万元,海门项目为2260.73万元;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仅对应付账款真实准确存在状况进行了应付账款函证等财务审计程序,并非工程审计,不能作为最终结算工程产值的证明文件;与大生公司的诉讼属于占净资产比例不足1%的非重大诉讼,不需要及时披露。在2015年报和2016年半年报中,对公司当年度诉讼情况进行了汇总披露,考虑到大生公司诉讼金额占比较高,进行了单独列示。
对于中南建设的此种说法,大生公司的部门负责人闵达搬出了公司档案室里的原始财务账簿进行了驳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厚厚的账簿上看到,南通建筑工程在与大生公司结算的工程款中,均已经剔除了“甲供材”款项。另外,南通建筑工程拨付给大生公司的工程款项中,有不少是“以房抵款”,这部分也清晰标注了已扣除“甲供材”部分。
记者就此采访一位同样是地产开发类上市公司的董秘,他称,每年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财务报表均是制作严格、考虑精细,在编制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时均会统一计算“甲供材”部分,一般不会出现遗漏情况。
2015年9月,大生公司以拖欠5800多万工程款为由,将中南建设起诉到海门市人民法院。同年10月中南建设以其他项目已超付大生公司2000多万工程款为由、起诉大生公司。今年8、9月,大生公司因更换律师撤回起诉,准备今年12月份再次以拖欠工程款为由起诉中南建设。
当地政府文件:调高容积率,建筑面积增41.47万平方米
中南建设:不确定未来收益如何,不属重大利好
记者在多位股民的举报材料中看到,“2005年中南建设拍下CR0504-A地块时,约定容积率不得大于2.5,建筑总面积为133.65万平方米,但到2010、2011年,容积率却调高到了3.0左右,建筑总面积可以达到175.12万平方米,多出将近42万平方米,如果按现销售价1.8万∕平方米计算的话,中南建设要增加收入75亿元左右,但如此重大利好公司并未披露,涉嫌信披违规,这多出来的巨额面积有没有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契税,也是一个重大问题。”
围绕以上质疑,记者展开调查。2005年南通市国土局发布的《南通市中央商务区及体育会展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显示,CR0504-A地块的规划要求是,“该地块综合容积率小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总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33.65万平方米”。
记者在编号为通地出字(2005)00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看到,按这份出让合同规定,本该由中南建设在2005年底前开工、2008年底前全面竣工的CR0504-A地块,一直拖到2010年也未竣工。此后这块土地还进行了规划调整,根据补充合同规定,容积率得以调升,开竣工时间也向后推移到“2010年底前全面动工,2012年底前全面竣工”。
在多位股民提供的南通市政府和市规划局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上记者看到,南通市中央商务区CR0504-A地块总建筑面积已从133.65万平方米增加到175.12平方米,增加了41.47万平方米,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面积为124.16万平方米,剩余51万平方米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