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在安徽、吉林、黑龙江、湖北等农业大省调研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严重两极分化,优质社已开始按“现代企业”治理,但普遍存在大量“空心”“挂牌”等“僵尸”社。同时,大量农民合作社内部管理混乱,面临资金人才短缺等问题,制约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业内人士建议,完善细化政策制度加速合作社去“僵尸”,并集中火力支持带动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优质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在土地规模经营中节本增效、领富带富作用明显,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呈现迅猛发展势头。据湖北省工商部门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该省农民合作社总数近6.4万家,半年增加3000多家,出资总额超过1500亿元,半年增长27%。
记者了解到,一些起步早、基础好的农民合作社已开始向“现代企业”变身。吉林省田丰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着384户农民的601公顷土地,去年起,该合作社进行股份制改造,架构现代企业管理、财务等制度,并聘请职业经理人和引入社会资本,目前正在运作在新三板上市。
尽管农民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覆盖范围变广,但各地普遍存在“空心”“挂牌”等“僵尸”社泛滥问题,农民合作社发展呈现两极分化趋势。中部某农业大省的一位县农经部门负责人说,该县有登记合作社1500多家,但规模经营的土地仅有11万亩,每家合作社平均经营面积近70亩,“其中有大量‘挂牌社’”。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青山镇种粮大户尤利2014年在担任村支书时曾成立四个登记备案的农民合作社,“初衷是把村民组织起来发展生产,但效果不好”。在他卸任村支书后,四个合作社名存实亡。
安徽省农委合作经济指导处相关负责人说,从运行质量上看,规范运行的合作社约占三分之一左右,有的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服务、开展经营活动比较少。江西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胡仲明说,有些合作社内部管理不规范,其创办目的甚至是为了骗取国家补助资金,并没有组织社员开展真正的农业经营活动。
《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发现,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普遍面临三重制约。一是合作社自身发展不规范,内部管理松散混乱,隐患大。记者采访的多数合作社为“乡村精英领导型”,既由一个“能人”领导创立,而“一言堂”随意决策方式风险隐患大,很多合作社甚至没有“账本”。有些合作社虽然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但职责不清,制度不全,管理流于形式。吉林一家合作社去年因“当家人”决策失误造成资金链断裂而陷入困境,合作社负责人与社员“一损俱损”情况也在各地屡屡发生。
二是发展环境上“政策向好落地难”,国家近年来出台一系列惠农强农政策,支持农业新型经营组织发展、创新,但有的部门没有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操作困难,效果打折扣。中部某省有合作社反映工商登记注册时需提交环境评估、防疫证明、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前置材料,而办理这些材料需要一定费用,这对于刚组建、经济实力较弱的合作社无疑是个门槛。在用地上,合作社建造办公场所、进行产品加工所需土地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一方面难以获得用地指标,另一方面门槛高、时间长,还需缴纳相当高的土地出让金,使合作社无法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办公场所也难以获得产权证,无法抵押贷款。
三是善经营、懂技术、会管理的高素质人才短缺,且难以引进;融资渠道狭窄,仍存融资难、融资贵现象。记者发现,多数合作社的经营、财务等人才储备为零,由于没有相关政策支持,一些先进管理人才、大学生等也难以引进。
鉴于农民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中作用日益重要和出现两极分化现象,“僵尸”合作社严重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象,多位受访者建议,应引导农民合作社由数量增长向质量和规范发展转变,细化完善已有扶持政策,向运行规范、领富带富能力强的合作社倾斜。部分合作社负责人认为,针对数量庞大的粮食产品种植合作社,可以粮价下调为契机,通过地方性法律法规提高合作社准入门槛,砍掉一大批“空心社”“挂牌社”。在扶持优质合作社上,可对合作社申请商标、申报原产地认证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等建立“绿色通道”,尽量减免费用;对合作社发展用地依法给予保障,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及时办理用地手续。
同时,要加快各级示范合作社创建工作,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并建立健全合作社动态监测考核机制,对各级示范社实行跟踪考核,采取优胜劣汰。安徽省农委合作经济指导处副处长吕健魁说,2015年起,安徽对于示范合作社实行动态管理,“今年已取消六家不能正常运行,无法发挥示范作用的国家级示范合作社”,一定程度上起到规范作用。此外,还需依托农业院校培养专业人才,政策性引导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合作社及合作联社就业。
(本版除署名外,均由记者郭强、姜刚、黄艳、周勉、欧甸丘、管建涛、郭翔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