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农民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中作用日益重要和出现两极分化现象,“僵尸”合作社严重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象,多位受访者建议,应引导农民合作社由数量增长向质量和规范发展转变,细化完善已有扶持政策,向运行规范、领富带富能力强的合作社倾斜。部分合作社负责人认为,针对数量庞大的粮食产品种植合作社,可以粮价下调为契机,通过地方性法律法规提高合作社准入门槛,砍掉一大批“空心社”“挂牌社”。在扶持优质合作社上,可对合作社申请商标、申报原产地认证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等建立“绿色通道”,尽量减免费用;对合作社发展用地依法给予保障,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及时办理用地手续。
同时,要加快各级示范合作社创建工作,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并建立健全合作社动态监测考核机制,对各级示范社实行跟踪考核,采取优胜劣汰。安徽省农委合作经济指导处副处长吕健魁说,2015年起,安徽对于示范合作社实行动态管理,“今年已取消六家不能正常运行,无法发挥示范作用的国家级示范合作社”,一定程度上起到规范作用。此外,还需依托农业院校培养专业人才,政策性引导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合作社及合作联社就业。
(本版除署名外,均由记者郭强、姜刚、黄艳、周勉、欧甸丘、管建涛、郭翔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