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品牌多,关系乱”的品牌株连风险比较大
区域文化品牌建设所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区域文化品牌的株连效应。区域文化品牌是一个属概念,涵盖了某区域内的多种文化产品品牌。文化产品品牌则是一个种概念,是区域文化品牌的组成部分和现实支撑。通常来说,区域文化品牌与该区域内的文化产品品牌的关系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有区域文化品牌,无文化产品品牌;第二种情况是既有区域文化品牌,也有文化产品品牌。具体而言,后者又包括了两种情况,一是群龙无首的仅有弱文化产品品牌,二是诸多文化产品品牌中有龙头品牌。但不管哪种情况,都存在文化品牌的株连风险。以绵竹年画为例,作为“中国四大年画之一”的绵竹年画素有“四川三宝”、“绵竹三绝”的美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传承人、绵竹年画南派传人陈兴才是惟一被绵竹市人民政府授予“年画艺术大师”的民间艺人。早在1994年,陈兴才的年画作品《双扬鞭》就曾入选文化部举办的“中国民间艺术一绝大展”。虽然陈兴才已于2012年10月15日辞世,但在其离世之后,绵竹仍然在源源不断地生产陈兴才“亲手制作”的年画。而且,由于品牌和版权保护意识淡薄,一些粗制滥造,并不具备绵竹年画特征的年画也被冠以所谓“绵竹年画”之名。此外,绵竹近年来相继研发的陶版年画、刺绣年画、金丝年画、银丝年画、木雕年画、竹编年画等创新型年画品种也不同程度的遭遇到盗版仿制。上述现象不仅使得绵竹年画市场很混乱,而且导致了绵竹年画品牌遭重创。
二、区域文化品牌建设路径探讨
针对各地在区域文化品牌建设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境,实施“树区域文化品牌,创文化产品名牌”的母子品牌协同发展战略是一条行之有效的区域文化品牌建设路径。
1.开放性赛事设计品牌
直观而言,区域文化品牌分为两个部分:区域文化品牌名称和区域文化品牌标志。具体来说,又由文字、符号、图案等元素及其组合所构成。在区域文化品牌建设实践中,地方政府对区域文化品牌标志要么不够重视,要么过于重视。前者体现在地方政府直接由下属相关部门或者委托一家机构进行区域文化品牌标志设计,至于设计实力和视觉效果,只要基本满足要求即可。后者体现在地方政府通过公开渠道正式发布招标信息甚至专门登门邀请知名设计机构进行区域文化品牌标志设计,领导高度重视,但最终的选择权取决于主要领导的个人偏好。这两种状况虽然比较极端,却是最为常见的两种结果。事实上,在当今的区域文化品牌建设过程中,只有走“互联网 ”的全面海选和“大数据 ”的大众投票才能赶上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脉搏。具体做法是,由地方政府公开发布区域文化品牌标志设计的开放性赛事信息,吸引全国乃至全球的设计人才关注和参与,通过互联网随时进行沟通和反馈,最终入选方案由经过大数据分析,排除组织拉票和数据造假的大众投票结果来定,从而选出一个更容易被大众所接受和喜爱的区域文化品牌标志。
2.市场化机制运营品牌
“树区域文化品牌,创文化产品名牌”的母子品牌协同发展战略的风险管理关键是设计了区域文化品牌(母品牌)和文化产品品牌(子品牌)的防火墙隔离机制。区域文化品牌是公益性和服务性的,文化产品品牌则是经营性和盈利性的。通过政府推动,协会主导,企业参与,分类授权,有偿使用,奖惩分明的市场化机制来高效率地运营区域文化品牌和文化产品品牌。其中,地方政府是推动区域文化品牌建设的支撑与后盾。行业协会是保障区域文化品牌公益性和服务性的核心与关键。企业是文化产品品牌培育和名牌创建的主角与基础。一般性授权和排他性授权同时进行的分类授权模式灵活地满足了龙头文化企业、小微文化企业、个体经营者和文创工作室等不同品牌建设主体的多层次需要。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区域文化品牌有偿使用机制不仅让区域文化品牌使用者树立成本意识和更加珍视品牌,而且部分解决了区域文化品牌建设的资金问题。通过返还使用费以奖励文化产品品牌建设先进者,惩罚给区域文化品牌抹黑者,以及终止品牌授权乃至列入黑名单等多种方式的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则从根本上保证了区域文化品牌运营的效率和效果。
3.利益共享池同建品牌
区域文化品牌的培育工作不能仅仅依赖于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而应该由地方政府主管,行业协会牵头成立的区域文化品牌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来具体实施。首先,在地方政府的授权和行业协会的支持下,由区域文化品牌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面注册同该区域文化品牌相关的所有商标,从而为此后的分类授权商标做好准备并预防侵权。具体来说,以“证明商标”注册为“母商标”,相关企业则注册“子商标”。例如,“绵竹年画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可以将“绵竹年画”注册为证明商标,绵竹年画北派传人李方福则可以将“李方福年画”注册为企业商标。经过授权之后,就可以用“绵竹年画·李方福年画”的品牌进行运营。区域文化品牌的整体推广必须依靠有计划、有特色、有互动、有反馈的公益性区域文化品牌培育活动。通过建立开放性的区域文化品牌利益共享池,将区域文化品牌的知名度和公信力转化为文化产品品牌的美誉度和竞争力,让文化产品品牌建设者有动力为区域文化品牌的培育做出积极的贡献从而分享区域文化品牌增值所带来的溢价效应,实现区域文化品牌和文化产品品牌的品牌价值共振效应。
(责编:杨迪、乔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