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也属于主人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狗的价值超过了500元,那么就会构成盗窃罪。
即使没有达到盗窃罪的金额,在法律上,狗作为主人的一种财产,同样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偷狗行为也属于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建议报警处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但是让人遗憾的是,在我国“偷狗”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目前只能被定义为“盗窃罪”,有关宠物保护的具体法律却迟迟没有推进。
目前在我国关于动物保护的明确出台的法律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生猪屠宰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动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
宠物偷窃罪在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如果偷盗宠物对宠物本身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养宠人群的利益也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1866年,美国就颁布了《联邦反虐待动物法》(即《联邦动物保护法》),对动物的保护及管理做了严格、细致的规定。这部法律在对待狗狗本身的权益上,细分得非常准确。
“虐待狗”“吃狗肉”这些行为,都在《联邦反虐待动物法》条款上有明确的处罚。
吃狗肉会面临5000美元和1至4年监禁,如果是外国人在美国领土吃狗肉,不仅要被处罚,还要被永久性驱逐出境。像这种按照每只进行处罚的规定可谓是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