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正文

这些代步工具不能上路(百姓关注)

日前,有网友拍到一些年轻人坐电动轮椅上班的视频,上传到社交媒体后,引发广泛关注。

近年来,经常可以看到骑着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的人在路上行驶。由于操作简便、易于携带,一些上班族将其作为代步工具。而一些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人群则选择驾驶老年代步车等电动车上路行驶。

电动轮椅、滑板车、平衡车、老年代步车等各类交通工具在道路上混行,给社会道路交通治理带来新的难题和考验。这些代步工具是否可以上路行驶?相关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可以上路行驶的车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两者主要区别在于是否由动力装置驱动。同时,法律明确规定,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等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属于非机动车,可以上路行驶。

“电动轮椅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同,后者是以内燃机提供动力的非机动车,属于交通工具,而电动轮椅是残疾人的代步工具,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非机动车范畴,也就是说不属于道路车辆,不能上路行驶。”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应朝阳表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等玩具或器械,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属于休闲娱乐工具范畴,也不能上路行驶。”应朝阳说。

前不久,浙江读者王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辆老年代步车,客服表示“这款电动车不是机动车,不需要上牌,也不需要驾照”。但王先生收到货物后,发现发票上显示货物名称为“机动车、电动三轮”。

根据相关法律,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车辆上牌后才有上路权。应朝阳表示:“现在市场上存在大量打着老年代步车旗号进行销售的电动三、四轮车。这些车既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也未被划入新能源汽车范围,属于无资质、无国标、无牌照的‘三无’产品。”

推荐阅读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