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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陕甘开展协同立法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

7月31日,四川、陕西、甘肃三省人大常委会同日公布了各省制定的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这是三省开展协同立法,共同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高质量建设的重要举措。三省的决定将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大熊猫国家公园是我国首批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之一,地跨四川、陕西、甘肃三省。近年来,三省相互积极配合,开展了联合巡护等大量工作,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取得积极成效。

陕西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龚晓燕说,目前,国家公园法尚未出台,现行的自然保护地等相关法律法规不能满足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的现实需要。为强化大熊猫野生种群及其栖息地保护,协同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四川、陕西、甘肃三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协同立法,制定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十分必要。

“这次立法既是国家公园跨区域协同立法的积极探索,也是共同做好新时代地方协同立法工作的一次生动实践。”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梁伟华表示。

川陕甘开展协同立法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

这是红外相机于2023年7月27日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宝兴县蜂桶寨片区拍摄到的两只野生大熊猫。

甘肃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建海介绍,2022年底,四川、陕西、甘肃三省人大常委会商议决定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协同立法。期间,三省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相关工作。

今年7月初,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在成都组织召开了川陕甘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立法座谈会,修改完善决定草案,并决定7月下旬,三省人大常委会分别按照法定程序审议决定草案,同步通过、同步公布、同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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