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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让人”要落在实处(建议)

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是重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着道路行车、行人的安全。但是,近年来,一些城市不在人行横道等地方设置交通信号灯,而是在地上印上“车让人”的字样,以此体现行人交通优先权,保护行人安全,效果并不理想,仍然时有交通事故发生。

如何切实落实“车让人”?应坚持“建管并重”,一方面要科学规划建设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另一方面,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一起落实日常管理职责,对于违反规定的车辆严肃依法依规处理。如果不安装交通信号灯,则应使用其他技术手段,比如设立警示灯、安装电子摄像头、设置电子警察等方式,确保车辆行人有序通过。

安徽明光市梁义道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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