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正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春生决定逮捕

人民网北京7月6日电(记者李楠楠、薄晨棣)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春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推荐阅读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