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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新华视点|聚焦国务院机构改革重点内容(2)

金融监管领域:推出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项举措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提出一系列金融监管领域的改革举措,其中包括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说明》指出,党的二十大作出明确部署,要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为解决金融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在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日渐清晰、金融创新不断深化的背景下,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利于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有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龚六堂委员表示。

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是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内容之一。《说明》显示,将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统筹优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

“这有助于统一监管尺度、提高监管效率,对促进金融市场平稳运行有着积极意义。”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委员说。

关于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龚六堂委员认为,这有利于进一步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更好地服务宏观经济运行和实体经济。

《说明》显示,金融领域改革的内容还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管理等。

“从整体来看,这些改革举措进一步明确了金融监管的职责分工,理顺了金融监管体制,强化了金融监管效能,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运行效率,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中原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徐诺金代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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