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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大代表风采丨李胜利:赴汤蹈火为群众

新华社南昌10月2日电题:李胜利:赴汤蹈火为群众

新华社记者赖星

“李胜利,你为什么当消防员?”

“想帮助人,救人,救很多人!”

30多年过去,李胜利仍然记得自己刚下新兵连时和班长的对话。那时,19岁的他从家乡河南省西平县参军入伍,来到江西南昌成为一名消防员。

从一名普通战士成长为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专业技术一级指挥长,李胜利历经万余场战斗考验,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4次,获得过“中国消防忠诚卫士”“全国应急管理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十大杰出消防卫士”等诸多荣誉。今年,他光荣当选为党的二十大代表。

30多年奋战在险象环生的消防救援一线,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支撑?

“只要把群众当亲人,就敢于赴汤蹈火。”李胜利这样回答。

1993年5月13日,当时南昌最大的小商品市场万寿宫商城发生火灾。消防员赶到现场时,浓烟与烈火已把居民下撤的通道封死,楼上几百户居民的生命危在旦夕。

危急之时,作为南昌市消防支队一中队战士的李胜利,冒着浓烟和烈焰,利用曲臂登高车,与队友疏散解救了270多名被困群众。

就在疏散完最后一名群众时,这栋8层高的楼房轰然倒塌。李胜利与死神擦肩而过。

然而,凶猛的火势仍在蔓延,李胜利紧握水枪继续“冲锋”。现场烈焰烤炙,他每隔10分钟就必须将全身淋湿一遍。由于长时间、高强度战斗,李胜利突然脚底一软,昏倒在现场。清醒过来后,他再次冲进火场,一直坚持到大火被扑灭。他的名字,被劫后余生的数百名群众记在心里。

这一次,年仅21岁的李胜利荣立个人一等功。

李胜利在日常训练中严格要求自己,同一个动作别人练三遍五遍,他会主动练上十遍二十遍。任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期间,他为了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在全队叫响了“消防不习武,不算尽义务;武艺练不精,不算特勤兵”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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