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地区或医疗机构,通知明确允许适当放宽调控目标。如允许经济发达、人力等成本高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放宽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放宽比例不超过20%。
“公立医疗机构的具体收费以当地医疗保障部门制定公布的价格政策为准,如涉及需要植骨、软组织移植、牙周治疗等额外服务,实际收费可能会有所突破。”翁林佳说。
看点二:通过集采、竞价挂网促种植体、牙冠降价
除了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费用外,国家医保局还将开展种植牙耗材集采、牙冠竞价挂网等举措,进一步推动口腔种植价格治理。
通知明确,将实行四川省牵头、各省份全部参与的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种植牙耗材,要求提供口腔种植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动员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实现以量换价。
目前,公立医疗机构采购高端品牌种植体价格区间在每套4000元至6000元,其他种植体每套2000元至3500元,流通过程仍存在价格虚高空间,集采后价格将有不同程度下降。
由于种植牙牙冠加工制作的个性化要求高,现阶段主要探索通过竞价挂网促降价。由四川省先行先试,形成牙冠价格的参照系,国家医保局指导其他省份实施价格联动。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自主选择,按挂网价格“零差率”销售牙冠,其中由第三方工厂生产的牙冠,价格包含种植过程中返厂调改的费用,不得额外向患者收费。
据悉,公立医疗机构从第三方工厂采购的牙冠大多每个1000多元,自制牙冠价格更高,竞价挂网后将会有一定程度下降。
此外,将探索建立口腔种植的价格异常警示制度,把价格投诉举报较多、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拒绝或消极参与种植牙集采、虚构事实贬损参与集采的单位和中选产品、不配合调控工作维护虚高价格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