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题:惩治电信网络诈骗,这部专门立法“精准出招”
新华社记者熊丰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财产安全,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这部法律如何为反诈工作提供法律支撑,惩治电诈如何实现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5日邀请有关负责人接受专题采访。
构筑反诈立法的“法网恢恢”——
“这部法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践需要,对关键环节、主要制度作出规定,条文不多,但每一条内容都力求精准管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介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在不到一年时间里,经过三次审议出台,可以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王爱立表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从人员链、信息链、技术链、资金链等进行全链条治理,从前端宣传预防、中端监测处置、后端惩治进行全流程治理,强化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压实企业责任,对电诈分子规定了有效预防惩处措施,严厉打击各类涉诈黑灰产行为。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打击治理合力——
与传统的诈骗相比,电信网络诈骗利用技术手段钻管理上的漏洞,呈现组织化、链条化、精准化等特征,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协作犯罪。因此,非常有必要加强部门快速联动,形成打击治理合力。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政法部门的惩治责任、企业的防范责任、公民提高防范意识等作出全面规定,组合出拳,形成合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处长张义健说。
与个人信息保护法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