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意见》规定,对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者可以依法认定主犯,以全链条打击文物犯罪网络;对有文物违法记录或犯罪前科人员及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相关犯罪的,可酌情从重处罚;对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情形的,依法从宽处理。同时,《意见》还要求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全面打击文物违法犯罪。
据悉,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将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文物行政部门,严格执行刑法、文物保护法和《意见》的有关规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有效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切实保护国家文化遗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