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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扬:做有温度的裁判者巧解百姓难题

“作为法官,要于细微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良法善治的司法温度,又要努力让每个案件的办理高品质有意义。”这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陈扬对法官工作的理解,也是她对自己的要求。

陈扬:做有温度的裁判者巧解百姓难题

陈扬法官。受访者供图

在民事案件里,医疗纠纷是比较特殊的一类案件。除了专业性强、鉴定繁琐外,这类案件还难在要关注当事人特殊的心理境况。陈扬曾办理过一件医疗纠纷案,原告是个70多岁的老人,她的老伴儿因普通感冒就医,住院后病情却急剧恶化,几周后便不幸离世。面对这样的突发变故,老人难以接受,认为医院存在重大过错。她还觉得医疗鉴定周期过长,是医院在恶意拖延诉讼。审理中,老人多次崩溃恸哭,庭审程序被迫中断。

面对僵局,陈扬明白必须先过了老百姓的“信任关”。于是,她挤出时间,经常给老人打电话,了解她的生活起居。有时候,她还会约老人来法院,不说案子就唠唠家常,倾听老人的哀痛和思念。

一段时间后,老人渐渐缓解了因变故带来的悲痛,也同意启动医疗鉴定程序,案件审理程序得以顺利进行。最终,鉴定结论认定医院存在过错,陈扬也舒了一口气,依法支持了老人的诉讼请求。

后来的某天,正在开庭的陈扬,看见老人来到自己法庭门口,远远向自己鞠了一躬。“看着老人离去的背影,我深受触动,依法裁判是我作为法官必须履行的义务,但仅仅止步于现有的程序模式,我是否有愧于老人这一鞠躬。”陈扬说。

陈扬:做有温度的裁判者巧解百姓难题

陈扬法官(左二)在开庭中。受访者供图

于是,陈扬尝试着在法定程序中解决自己审理的医疗解纷案件中鉴定周期长的问题。经过调查总结她发现,一些病例材料提交不规范,反复“拉抽屉”,是导致鉴定周期长的主要原因。对此,陈扬区分原告、医院、鉴定机构三方主体不同的权利义务,制作“医疗案件证据提交1+1+1”清单,对原告强化提示告知,确保应交尽交、没有遗漏。她还督促医院严格病历管理,从源头上防控病历真实性争议。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人的出庭作证活动,陈扬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强调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庭接受质询,从而增强了鉴定结论的认可度和接纳度,为后续审判工作的高效进行奠定坚实基础。陈扬也基本形成了一次庭审启动鉴定程序、当庭制作鉴定委托函、及时移送鉴定检材的审理模式,个案审理周期平均缩短了2到3个月。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2年,陈扬像一粒好种子一样向阳而生、向暖而立、向下扎根,审结民事案件3000余件,其中既有受社会关注的“大”案,也有关系百姓生活的“小”案,因成绩突出荣获了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北京法院“为民榜样”等多项荣誉。

“法律的适用不是刻板的,司法实践更不应该一成不变。”陈扬说。通过点滴努力,在公正的基础上,让当事人体验到更便捷、更美好、更温暖的诉讼程序,是她永远坚守的目标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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