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严厉打击
公安机关将对此类犯罪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据办案民警介绍,随着新型技术不断发展,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犯罪行为隐秘性更强,呈现出新特点、新规律。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警方发现,犯罪分子生产、销售的偷拍设备不断转型升级,种类增多,且具有超微型化、便于远程控制的特点。其中,电池包、摄像头、电路板等元器件做得更加小巧精密,人们通过肉眼难以觉察。
那么,个人隐私该如何更好保护?偷拍设备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使用者该如何惩处?
从查获的情况看,一些偷拍设备被邮寄给宾馆酒店、医疗美容等组织机构,警方提醒,在这些场所一定要格外注重个人隐私保护,时刻提高警惕,如果发现个人隐私被偷窥传播,要第一时间报警,以便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些明显经过伪装,具有隐藏意图的摄像头、窃听器,有可能是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违法使用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肖金明说,行为人非法使用偷拍设备窥探他人隐私,如果相关设备经鉴定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我国刑法,可以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此类犯罪手法多样、隐蔽性强、危害巨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公安机关必将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严惩不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枣庄市公安局局长朱清彬说。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