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效。最高法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钱晓晨在会上表示,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国法院累计登记立案13837.17万件,全国法院平均当场立案率95.7%。
最高法新闻发布会现场。
钱晓晨介绍,2020年,全国法院受理诉讼案件数量在2016年、2019年先后突破2000万件和3000万件关口的情况下,出现2004年以来的首次下降,特别是民事诉讼案件以年均10%的速度持续增长15年后首次下降。同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大力发展在线调解。2021年,全国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610.68万件,同比增长43.86%,今年上半年,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30.43万件,同比增长26.38%。
2021年,在线调解量超过1000万件,今年上半年,在线调解量超过572.25万件。2018年至今,在线调解案件累计超过2962万件。今年上半年平均每个工作日有4.68万件纠纷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调解,每分钟就有57件成功化解在诉前,平均调解时长12天,不到一审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三分之一。远隔千里的当事人不用往返奔波,就能及时解决纠纷。
钱晓晨表示,2021年,全国法院速裁快审案件871.51万件。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速裁快审案件346.71万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重分离”,中国法院开创了纠纷矛盾化解新天地。严格依法,细化举措,一体统筹推进。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人民法院的职责,其中,“依法”是对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的基本要求。
各地人民法院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诉状接收、收据出具、形式审核、一次性补正告知等流程的工作要求,使人民群众在任何一个法院都享受到平等、同质、高效的立案服务。从“审查”到“登记”,立案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公开透明。
他表示,坚持畅通入口,回应需求,拓宽受理渠道。改革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要素齐备的诉状,一律接收,当场登记立案。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仍不能决定的,先行立案。群众立案由难变易。
此外,人民法院主动回应新时代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立案需求,建立健全现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巡回立案、邮寄立案、12368热线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等立体化、多元化的登记立案新模式,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立案渠道更加顺畅,“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门槛”等问题基本得到根除。从“审查”到“登记”,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一律敞开大门。